列支敦士登——魅力之邦

 

列支敦士登基金中心
虽然在国际上,列支敦士登的基金中心确实是规模较小的基金中心之一,但在基金领域内属“基金中的精品”。这主要是是因为现代的和欧洲范围内的基金法规为实现个性化的基金解决方案留出了足够的空间。不仅如此,列支敦士登的基金中心还因当地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而获益良多。

无基金层面的税收负担
列支敦士登投资基金(欧盟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以及另类投资基金)自身并无纳税义务。因此,在投资基金的层面(股息和利息收入,价格收益)并没无纳税义务。在个人投资者层面会根据其居住地可能存在纳税的义务。

“欧洲通行证”的欧盟兼容性
在一定条件下,欧洲经济区的成员身份能使列支敦士登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符合欧盟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和另类投资基金标准的投资基金轻松、公平地进入欧洲市场。

设计和构建基金
资金的法定形式可按照基金发起者自由选择。通常情况下,基金会以合同或法人形式进行设计。以法人形式设计的基金通常集中在具有可变资本(可变资本的股份公司AGmvK / SICAV)的外资或自主管理公司。为多个子基金创建伞型基金则可以节省成本。

简化的准入
一方面,列支敦士登的部分基金会从基金设立和监督便利化中受益。另一方面,这些便利也取决于个人的限制条件(例如欧洲通行证,分销渠道等)。我们会根据已有的目标项目,与您共同找出最理想的设计方案。

投资者保护
列支敦士登基金和金融中心受现代欧洲法规的约束和独立的监管。投资者保护被纳入列支敦士登基金法,并将由列支敦士登金融市场监管局(FMA)和受FMA认可的独立审计公司/审计师进行监督。通过专业地实现国际法中的尽职义务和基金份额托管处对投资者个人隐私的高度保护,巧妙地在金融中心与客户利益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高效快捷
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保持高度一致的协调。通过密集沟通、精简的官方渠道和快速决策性,能够实现在法定最大期限内设立基金。对于基金发起人来说,这意味着规划的安全性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专业领域
几十年来,列支敦士登金融中心在金融机构、协会以及政府部门等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技术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

临近瑞士金融中心
除了地理上是瑞士的邻居外,列支敦士登也是瑞士在经济、海关和货币领域紧密的合作伙伴。

政治和经济稳定性
竞争力高,社会、法律和经济秩序的稳定是列支敦士登金融中心的特点。 在国际上的国家评级中,穆迪和标准普尔对列支敦士登给出了AAA的最好评级

保守-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方向
列支敦士登政府和人民持有的保守-自由态度使得国家对经济活动干预非常少。

列支敦士登基金中心

 

不幸的是,我們的演講僅以英語和德語提供。

列支敦士登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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