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
对基金的持续管理
管理的范围如:
若用于计算基金单位净值所需的估值信息齐全,则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对单位净值进行定期计算。
在执行价格、条件等方面审查所有基金交易
独立于托管处管理和评估基金中每时每刻的单位净值
管理基金的账务
对佣金、管理费和绩效费进行结算(通常为每季度结算一次)
依法编制和披露年度和半年度业绩报告以及其它报告
监督投资限制以及开展风险管理
向数据供应商、基金平台和媒体提供信息
与相关列支敦士登政府部门取得联系
在投资组合管理领域,例如:
投资进入基金的资产
持续记录和监控基金的资产
负责与外部资产管理公司的对接工作
在风险管理领域,例如:
分析筹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定量和定性的风险报告
负责与外部资产管理公司的对接工作
在销售领域,如
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
委任代表及收付代理
负责与外部销售合作方对接
运营服务(可选)
请联系我们获取更多的服务和最新的信息。
托管处的独立服务
只有属地在列支敦士登的银行才具有合法的托管职能。银行拥有使用下级托管处或与主要经纪人(《另类投资基金管理法》AIFMG)进行合作的权利。
托管处的核心服务通常有:
认购和赎回基金份额
安全的股份和基金资产托管
股份登记管理
确保履行尽职义务
监督履行基金投资准则
执行并按照规定监管基金的交易
购进和出售所有目标投资(执行)
执行并监管整个结算过程(企业行为)
控制基金收益的分配
对单位净值(NAV)进行独立估值/合规检查
依法对投资者进行合规检查
审查公司章程/注册文件
外部审计的服务
全程参与基金设立,审查法定招募说明书
持续审查基金及其披露的信息
审计授权,例如通过普华永道/安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审计工作
列支敦士登金融市场监管局(FMA)的服务
基金的授权和批准
对基金管理公司、托管处、受聘的审计公司和管理的基金进行持续监管
外部服务商可提供的额外服务
税务咨询
独立专家意见,例如对私募股权或房地产估值方面提供意见
设立(控股)公司,以便在资金结构中能够更有效地实现股权管理和/或现金流量管理等目的
转让公司授权(如在控股公司)